拒執罪案例-被執行人拒不交付型。
案例1:趙某在判決后,經執行法官兩次執行通知,責令限期返還查封的設備,趙某拒不返還,被司法拘留后,仍不返還設備,且拿設備另行抵押貸款,把設備的價值掏空,收到其他款項后,也不付判決款項,趙某的行為構成拒執罪。案例2:判決交付房屋,經執行通知,兩次騰房公告,多次傳喚詢問,司法拘留、罰款,被執行人仍以已轉租為由拒不交付房屋,致使判決無法執行,構成拒執罪。案例3:判決生效后,拒不遷出房屋,并購置棺材、墓碑、農藥置于執行現場,以自殺抗拒執行,情節嚴重,構成拒執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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